广东省消委会今天公布了2018“双十一”消费维权专项监督情况,今年“双十一”省消委会接到的网购投诉量环比增长一倍多,消费者对“双十一”网购消费整体满意度不足五成。“玩法”复杂、“假优惠”、“砍单”、物流慢成为今年“双十一”网购的四大突出问题。
网购投诉量环比增长一倍多
今年11月11日至12月11日,广东省消委会在全国率先开通“双十一”投诉咨询专线电话,并开设“双十一”网络咨询专栏。在此期间,广东省消委会共接到消费投诉、接受维权咨询2088人次,投诉量环比增长一倍。
投诉量:淘宝>京东>苏宁易购>唯品会
其中,“双十一”网购投诉咨询1345件,处理投诉582件,环比增长1.25倍。
投诉量较大的平台依次是:淘宝127件,占比21.82%;京东商城62件,占比10.65%;苏宁易购40件,占比6.87%;唯品会24件,占比4.12%。
群体性投诉频发
省消委会表示,值得关注的是,本年度“双十一”群体性投诉频发。截至12月10日,广东省消委会接到群体性消费投诉共3宗,涉及消费者近百人次,主要涉及京东商城、苏宁易购茵曼官方旗舰店、淘宝妈恩蓓官方旗舰店等平台及商家。
“砍单”行为屡屡出现
担责方式值得商榷
消费者网购下单付款后,却被电商单方面取消订单,这就是所谓的“砍单”。
原价一千元,支付不到十元
商家要求取消订单
以消费者尹小姐为例,其购买的服装,原价一千元左右,最终实付金额不到十元,因担心慧宸服装有限公司会对优惠叠加有限制,尹小姐反复跟客服确认,在得到对方“优惠可以平行使用”的回复后,提交订单并支付。
一周后,尹小姐向商家询问发货时间,客服人员称“双十一”爆单,会按订单正常顺序发货。
11月18日该商家突然称优惠设置错误,不能如约发货,要求取消订单。
多数买家难以接受处理方案
经省消委会调解,公司负责人最终给出两种处理方案,一是按天猫平台规则给予补偿,即实际支付金额的百分之三十的补偿额度,二是按当时产品销售价格的二折,消费者补齐货款公司即予以发货。
对于该公司给出的处理方案,除个别消费者接受第二种方案外,其他均不接受。
经营者应依约履行发货义务
违约理应承担责任
省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,商家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商品的信息,属于要约行为,消费者下单购买商品,双方之间的购买合同即告成立。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六十条规定:“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。”经营者应依约履行发货义务。但上述案例中,商家无一例外以优惠活动设置错误为由,单方要求取消订单。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: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,应当承担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”商家的行为已然违约,理应承担违约责任。
案例中商家补偿的依据规则
对消费者不发生效力
上述案例中,商家根据所谓的平台规则,给予消费者下单金额30%的补偿,这是平台与商家之间的协议,而非商家与消费者达成的协议。
根据《合同法》相关规定,合同仅对双方当事人发生效力,合同内容如涉及第三人权利义务,第三人追认,对第三人发生效力,第三人不追认,那么对第三人不发生效力。
上述平台规则并未经过第三人消费者认可,因此对消费者不发生效力,平台和商家不能以此来要求消费者接受订单取消方案。
“砍单”理由多?
属于经营者内部管理问题
其他“砍单”的理由也五花八门,如操作失误、仓库着火、快件丢失、商品缺货等等。
省消委会认为,电子商务经营者对其发布的商品要约信息负责,操作失误、仓库着火、快件丢失、商品缺货等均属于经营者的内部管理问题,不能以此来对抗消费者的履约要求,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应由经营者自行承担。
“双十一”网购消费
整体满意度不足五成
广东省消委会面向全国范围的网络购物消费者开展消费调查,最终共回收有效线上调查样本数量2112份、有效网民意见样本100份。
整体上看,线上问卷调查中47%受访者对“双十一”网络消费表示满意,40%反映一般,不满和很不满意的占13%;网络意见征集中仅8%网友对“双十一”持肯定态度。
网民意见征集结果显示,“槽点”主要集中在七方面问题:
预售与优惠规则不清晰、复杂难懂(20%);
价格不优惠、变化幅度过大(18%);
商品质量问题(23%);
退货难、定金不退、商家不发货(18%);
虚假宣传(5%);
物流慢(3%);
其他问题(5%)。
“双十一”四大突出问题
突出问题一:促销规则繁多复杂。
调查中,预售或优惠规则方面的满意度仅48%,20%网民吐槽预售与优惠规则不清晰、复杂难懂。
过多过密的促销活动、复杂难懂的促销规则,不仅容易让消费者“审美疲劳”,而且容易引发消费侵权问题。
在网络意见征集中,网友抱怨“双11就是在考数学”“感觉今年特别累”,不少网友因活动规则不清晰,被误导错过了商品优惠,甚至后续遭遇定金不退、商家不发货等问题。
突出问题二:“假优惠”问题突出。
调查中,消费者对价格的满意度仅有41%,是各环节满意评价中最低的,18%网民吐槽价格不优惠、变化幅度过大。
“双十一”期间,消费者最看重的就是商品优惠价格,但不少消费者却遇到了商品价格假优惠,一些商家先提价再降价、虚构原价等价格问题,直接影响了消费者对“双十一”活动的整体满意度。
在网络意见征集中,“双十一真没便宜什么”“发现价格比之前更贵了”“价格变化幅度太大,错过最佳优惠”成为不少网友共同的心声。
突出问题三:“砍单”问题仍然严峻。
“双十一”期间,广东省消委会共接到涉及商家单方取消订单的投诉近百件,占网络购物投诉近五分之一。
反映的主要问题有消费者下单多日后未见发货,多次催促后商家才称因系统原因操作失误,拒绝发货,要求取消订单;
商家称已发货多日,但却一直无相应物流信息,最后以“物流丢件”为由要求消费者取消订单,按实付金额退款等等。有消费者质疑商家随意取消定单的行为,存在恶意刷流量、拉人气的嫌疑。
突出问题四:物流问题仍然存在。
调查中,64%消费者不满物流慢,35%不满物流原因导致商品破损,物流人员态度差、包裹在运输途中丢失等也引起消费者不满。面对“双十一”的网购狂潮,绝大部分物流公司在处理巨量包裹、运输速度等方面仍面临挑战,物流延迟问题仍有发生。
建议:政府、电商经营者、消费者组织和消费者各负其责
针对“双十一”活动存在的一系列问题,广东省消委会建议政府、电商经营者、消费者组织和消费者要各负其责,共同规范“双十一”网络消费行为。
首先,政府要发挥主导性、服务性作用,建立健全网络市场监管机制。重视和做好事前预防工作;要建立健全网络市场监管机制;要依靠网络拓宽消费维权渠道。
其次,电商经营者要强化责任意识,提高服务水平。要遵循公平交易原则,诚信经营;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,保障平台正常运行,健全完善对平台商家、商品及信息的检查监控制度,提升快递物流效率和服务质量。
再次,消费者组织要履行社会监督职责,搭建消费维权共治平台。要及时通过曝光网购典型案例等方式,强化消费者维权意识;要通过约谈、监督、调查等方式,引导企业强化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意识;要积极联动社会各方,凝聚力量共护网络消费环境。
最后,消费者要树立理性消费意识,提升消费维权观念。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,自觉抵制各种侵权及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;要培养树立理性消费观念;要提高维权意识,当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,主动向消费者组织或相关部门请求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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